《国际检验医学杂志》第三届编委会组织与职责
《国际检验医学杂志》第三届编委会设有荣誉总编,顾问,总编,执行总编,副总编,常务编委,编委(含香港及外籍编委)。编委会成员主要从各医疗行政及业务卫生机构、高等医学院校、医学科研机构等单位中聘请若干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授、专家担任。
荣誉总编、顾问、总编(含执行总编)、副主编的职责
1.主持编委会常务工作,研究决定办刊有关问题。
2.全面负责刊物质量,承担刊用稿件的总审工作。
3.主持审稿会议。
4.掌握发行工作计划及实施程度。
常务编委职责
1.按时出席参加审稿会,不无故缺席。
2.终审决定稿件的处理意见,保证刊物质量。
编委职责
1.参加编委会议,研究决定办刊方针和有关措施;评议刊物;总结工作;制定计划。对编辑部工作给予指导。
2.审改稿件,并提出用或不用修改,若需修改并提出修改意见(享受审稿报酬):组织、推荐、撰写稿件。
3.联系读者、作者,了解对刊物的反映,并宣传本刊。
4.积极参与及支持刊物的发行工作。